上海質監(jiān)局對20批次雙輪平衡車、獨輪平衡車樣品進行風險監(jiān)測。其中,11批次電動平衡車用充電器的插頭型式或尺寸不合格,13批次電動平衡車用充電器無足夠防護防止觸及帶電部件;2批次電動平衡車用電池的擠壓項目發(fā)生起火、爆炸等。市質監(jiān)局提醒消費者,應注意避免無廠名廠址的電動平衡車和插銷含圓孔或為圓柱形的充電器插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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